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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炸广州塔男子获刑一年 曾在上海编恐怖信息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快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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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闲着无聊,半夜致电110散布恐怖信息,曾在上海编造类似信息

  因闲极无聊,男子竟半夜致电110,声称在小蛮腰上安放了炸弹!引得公安人员、工作人员好一番忙碌。事后,警方在该男子宿舍将其抓获,经查其此前在上海务工时也有类似行径,但当时并未获罪。近日,海珠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男子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其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虽然其坦白认罪,但考虑到其有前科,遂一审酌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曾在上海编造恐怖信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29岁的高某来自云南。2011年7月30日0时27分许,高某使用手机拨打“020110”的报警电话,扬言在广州海珠区艺苑路广州塔放置了炸药,要将广州塔炸毁等。此举立即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当即出动大量警力对广州塔进行搜查排查,后发现是虚惊一场。

  随后,警方通过技侦手段展开侦查,并于次日17时许,在高某的务工宿舍将其抓获。

  归案后,高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虽然其当庭表现迟疑、反应略显迟钝,但其仍坦承自己是闲着无聊,才想打个恐吓电话好玩。据了解,前几年高某在上海务工时,也曾有类似恐怖行径,但当时因情节、罪名等限制,其并未因此获罪。其后便来到了广州务工,故技重施。

  法官:有前科判得严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认罪态度、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一贯表现等情况,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主审法官向记者透露,相较同类案件,对高某的量刑略重,主要是鉴于高某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前科,虽然当时并未对其问罪,但此情节不可忽略,此外,声称炸广州塔的恐怖程度也较高。

  (百年间:邹浩)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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