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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尽管该案有广东省高院督办,尽管最高检、省检、市检三级检察机关高度关注,但时至今日,10年前由汕尾中级法院一手制造的涉嫌错误拍卖执行案(详见去年7月26日南方日报报道《一宗执行案检察院“纠错”7年未果》)却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纠正。近日,此案海丰当事人彭成忠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对这起明显出错的执行案,汕尾中级法院根本没有诚意面对舆论监督,他们采取的最大善后措施就是:拖!8个月来,他们仅仅叫我参加了一次案情讨论,并没有形成什么结论,也再无下文。”
此案曝光市委副书记批示
去年7月26日,《一宗执行案检察院“纠错”7年未果》一文报道了这起10年前的执行拍卖错案。2002年,因为这宗执行案,海丰县彭成忠的怡丰大厦等财产先后遭查封,长期空置。但执行时,汕尾中院涉嫌非法拍卖。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自2004年8月起,先后多次向负责执行的汕尾中院发函,认为非法拍卖等情况属实,应予纠正。汕尾中院一直未有实质回应,反而扩大彭成忠被查封财产范围,至今未见解冻迹象。
此报道引起汕尾市委的重视,时任市委副书记卓志强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汕尾政法机关认真对待南方日报的客观报道,依法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广东省高院已督办此案,并要求汕尾中院随时汇报此案情况。此消息得到汕尾中院的证实。
去年11月1日,汕尾市委政法委还向汕尾中院发出催办函,跟踪监督此案进展,并强调汕尾中院对此案一定要依法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