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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岳茵茵) 本报2月12日C05版报道的《喝完牛肉汤竟呕吐晕倒》一事,有了最新进展。经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初步调查,出事的牛肉汤店所使用的食盐含有亚硝酸盐。
记者了解到,这起中毒事件共导致12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包括牛肉汤店经营老板的一家6人。目前,12人都已脱离危险,情况基本稳定。
店主自称从未购买使用过亚硝酸盐,做牛肉汤的牛骨和熟牛肉都是从小南门市场上购买的,做汤用不着这种原料。店里使用的食盐是几个月前在草桥口批发市场购买的,一直没发生异常。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针对济宁市小吃摊经营环境差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卫生、质监、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如果市民在外出就餐时,发现餐饮环节饮食安全隐患,可以拨打电话960011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