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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关于柏乡县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收取5万至8万赞助金一事。河北柏乡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回应。回应称,县人社局以岗前培训的名义收取费用,并对一些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回应中未提及收取费用数额和由谁决定收取费用等详情。(据2月11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考录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该按照法定程度和步骤进行。除开规定的考试费以外,不能够收取任何费用。可是,河北柏乡县却“大胆”进行所谓“制度创新”,搞出一个“对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收取5万至8万赞助金”一事,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难道当地政府穷得要靠“赞助金”才能继续运转下去?这真是“开创”了共和国历史上的一个“先例”。这起事件,影响是极其恶劣的,也带给人们一些思考。
听说过卖白菜,也听说过卖衣服、卖汽车……商品社会,只要是商品都可以拿来买卖,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但是,“买”和“卖”的前提是用来“买卖”的东西它得是商品。“编制”是商品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编制”能够用来买卖,那这个社会就会乱了套,什么又不能“买卖”?
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历来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其公平性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问题。可以这么说,招录工作是否公平,代表着社会正义的底线,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誉。河北柏乡县如此的做法,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只是“退钱”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就了事,未免太草率。同时,招录工作涉及到的是党和政府各部门新补充的工作人员。他们之中肯定有人会在日后走上领导岗位。如果收取“赞助费”就可以进来,那就会给他们带来恶劣的心理暗示,难保不发生“效仿”行为。收取“赞助费”,就是在“卖官”,与那些被查处的显性“卖官”有何区别?两者都是不能容忍的腐败。
做好招考工作,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应有之义。“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此次事件的出现,绝对不是特例,在其他地区未必就完全没有。因此,各地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根本的就是要健全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查处一切不正之风。编制岂可“变相”卖?
【本文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七一社区” ,点击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