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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城管“垃圾执法”,谁更垃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0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河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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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大河报》报道:“我正在联通营业厅办理业务,突然有一群人提着一袋袋的建筑垃圾就往营业厅里放,你放就放呗,还故意把东西都倒出来!弄得屋子里乌烟瘴气,把顾客都吓跑了!”10日中午,郑州市民秦先生向本报打来热线电话。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郑州市伏牛路上这家联通营业厅时,该营业厅已停止营业,地面上满是建筑垃圾,有约30袋。

  “垃圾执法”,“围观执法”,哪个更有威力?“围观执法”的要领在于不言自威,在不发生任何肢体接触的情况下达到驱赶小商小贩的效果,而“垃圾执法”则更其直接有效。有网友说这是城管执法暴力,与黑社会有得一比。然而这并非事实的全部,黑社会恐怕通常又不太可能扛着垃圾袋来找茬、堵路,而很可能直接动粗。

  说城管暴力执法并非事实的全部,是基于联通营业厅的“牛气”冲天。一般财大气粗的某些营业单位带有“牛气”,对于城管的正常管理当然也可以置之不理,而这样的置之不理又实在没有任何依据。徐主任说:“这些建筑垃圾是我们装修二楼打掉的,我们曾求他们宽限些时间,没想到他们竟然把垃圾给堆进来了。我认为这样做欠妥当!”装修二楼“打掉”的,这种“打掉”本身就涉嫌违法。城市建筑物本身不能随便“打掉”,即便“打掉”也一定要遵循建筑科学规律,征得相关部门的明文同意之后才可“打掉”。而这家营业单位的“打掉”究竟有没有正式文件批复呢?有头有脸有“牛气”的营业单位野蛮装修已经使居民遭殃,“打掉”的里面又有多少违法成分?

  建筑垃圾按理说应当即时清运,假如真如本新闻跟帖中网友所述事实是“将建筑垃圾堆放在主干道绿化带内”,那理亏的就不是城管,而是这家联通营业厅。即便没有城管的统一要求,即便没有城市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定,营业厅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就有理由停放于绿化带内吗?即便放置垃圾的地点不是街道主干道两边,就是这家营业厅的大门口,不一样有碍观瞻吗?城管运进垃圾是“欠妥当”,你们一家营业单位自扫门前雪都做不到,就“很妥当”吗?

  “我们曾求他们宽限些时间”,这句话至少已经证明了城管曾经下达口头整改指令,而这样的事情实在又是联通营业厅的份内事情,根本就没有必要再去反过来要求城管“宽限些时间”。那些在联通营业厅里面等待排队的顾客们可以忍耐你们的“宽限时间”,而城管有什么义务等候你的“宽限时间”?城市景观不容“宽限”,城市环保也不容“宽限”。

  因此说,城管“垃圾执法”,有其“垃圾”粗暴的一面,但面对那些根本没有理由要求“宽限”的营业单位的再三“扯皮”拖拉,又有什么咒念?作为“被垃圾”的营业单位,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垃圾”与否?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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