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 通讯员陈瑞报道)药店店主吾某仅靠“翻书”,以散装清油为主要原料就“配制”出十余种内服、外用药品,摆在店内公然销售。2月10日,乌鲁木齐天山区工商局二道桥工商所查封了这家位于龙泉街南巷的药店。
当天,记者和执法人员进入该药店后看到,墙体货架和门口均摆放着各类盒装药品,正对店门处有一个下至地下室的楼梯,进入地下室,里面陈列着盒装药品和各类散装中草药,可闻到一股浓烈的药味。
“这些药味大都是从这里发出的。”天山区工商局二道桥工商所副所长拜合提亚尔·穆沙推开一扇门,眼前呈现如此场景,三堆类似树根的“草药”直接堆放在地上,房内还有纱布袋、粉碎机、包装袋等物品。据介绍,这些“草药”粉碎后装在纱布袋中,再贴上“新疆玛尔哈巴七代维吾尔医保健食品公司”的商标,就成了“淋浴粉”,在店内公然销售。
另外,执法人员还发现另一处制药场所,地面堆放着塑料桶、茶壶、包装箱以及印有“鸡蛋油”、“关节炎油”、“热性鹅油”的十余种外包装盒和标签,垃圾和杂物随处丢放。
这些药品外包装上宣称本药品是维吾尔传统医学与现代科学技术结合产品。吾某称,这些实际上都是他翻阅一些医学书籍后自行配制的,主要原料是散装清油,再混合干蚂蚁、干蛇皮、干蝎子等物品,制成后以每盒5元在本店销售。
二道桥工商所一名执法人员算了一笔账,吾某进购的散装清油为每公斤15元左右,每公斤清油至少可灌100瓶5毫升装的喷壶,按照每瓶5元计算,可卖得500元,除去各类成本,至少获利450元。
经工商执法人员连夜核查,在该药店内共查扣非法药品和保健品共13种,查扣保健品和药品2300盒,案值两万余元。二道桥工商所所长张敏表示,该药店无营业执照和相关药品经营许可证书,同时冒充各种医药公司、保健食品公司进行销售,属典型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另经核实,吾某使用的“玛尔哈巴七代维吾尔医保健食品公司”和“玛尔哈巴”商标也并不存在。目前,工商执法人员正对此案做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