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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陆光怡)三名男青年通过网站发布iPhone4手机的出售信息,先后将有意购买手机的被害人约至轨道交通九号线沿线站点,通过真手机和模型手机互换的手法骗取钱款2万余元。近日,松江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初中文化程度的于某、徐某和叶某均为“85后”外来人员。去年6月下旬,他们三人经预谋,决定以手机模型调换真机的方式骗取钱财。三人通过互联网发布出售iPhone4手机的信息并留下联系电话。去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三人单独或结伙,通过电话联系,先后将有意购买手机的9名被害人约至轨道交通九号线松江新城站、泗泾站、马当路站等处,在与被害人“交易”过程中,先给被害人验看真机,在被害人决定购买后,再找借口将真机拿回,并趁机调换成手机模型交给被害人,被害人不知情而支付钱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