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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医保案岂能因“水深”就搁置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1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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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人举报河南郑州市仁济肿瘤医院(现改名为郑州和谐医院)与参保人勾结,非法诈骗医保基金,侵吞公众“救命钱”14万多元,但3年来涉案人员一直未作处理。对此,办案民警给出的理由是“再往下走水很深”。因为“水深”就不了了之,显然不是执法部门应持的态度。(2月12日《京华时报》)

  据郑州市民李先生反映,从2008年到2011年,郑州和谐医院与参保人勾结,涉嫌诈骗、违规案件共28人次,涉案金额达140817.25元。经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调查核实,违法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追回并作出行政处罚后,于2011年9月8日以郑社医移字1号和2号《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移送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但至今对涉案人员未作处理。一位民警称,医保中心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部门,另一位办案民警说,“这个案件不是说咱查不成,现在医院老板逃到国外了,这是第一。第二,案子涉及了38个人。我们一查很后怕,现在涉及医保部门是不是包庇他们?是不是内外勾结?恐怕再往下走水很深”。

  对于这起医保基金诈骗案,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对涉案者依法追究刑责是理所当然的。一拖三年不予处理,承办这起案件的当地公安机关显然难咎其责。如果按照负责签收医保中心《移送书》和承办案件的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民警张博的说法,《移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医保中心不是行政部门也不属于“具有法律效力部门”,那就应该在签收《移送书》时就告知,会同具有“法律效率”的行政部门尽快调查核实,而不应该让举报人跑了三年之久无结果。至于因为案子涉及人太多,怀疑医保部门包庇,“再往下走水很深”,就“后怕”或不了了之,那就是严重失职了。

  建设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办案至关重要。目前,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开始对仁济肿瘤医院诈骗医保基金案件展开彻查。希望此案早日有个处理结果,不要再因“水深”而搁置了。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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