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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2日讯 (特约记者 靳子荣)记者今天从忻州消防支队获悉,因消防车无法启动赶到火灾现场,忻州消防支队对五寨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做出责令停职检查的决定。
1月22日凌晨,五寨县小辐车梁村发生火灾,县政府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消防队员虽迅速行动,但因天气寒冷,露天停放的柴油消防车无法启动赶到火灾现场。事件发生后,忻州消防支队党委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做好事件处理工作,对五寨县小辐车梁村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积极与五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忻州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有7支公安现役消防队担负灭火救援任务,分布在忻府区、原平市、五台山风景区、宁武县和保德县,其它10个县均无公安现役消防队。五寨县政府针对全县无专业灭火救援队伍的实际,2011年出资54万元购置了一台8吨柴油水罐消防车和部分消防器材装备,并征招了27名合同制消防队员,执勤场所的土地划拨工作还在协调之中,所以五寨县建设中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还不具备执勤条件。
据忻州市消防支队相关领导介绍,近期将对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没有执勤场所、无执勤能力的五寨、偏关等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进一步加快建队步伐,争取早日投入执勤,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协调周边县(市、区)消防队担负执勤备战任务,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