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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2月12日电(记者 岳德亮) 为做好下一步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浙江省对各地城市燃气购销和价格等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
记者12日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调查内容包括各城市燃气公司经营状况和天然气购销情况,如城市燃气公司盈亏状况、购气来源、气量、价格,城市燃气公司供各类用户价格、气量结构;目前各城市在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时,实行阶梯气价的有关规定和做法;对低收入居民实行低价(免费)政策或发放补贴情况和具体做法;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价格稳定的政策情况;2010年上游气价调整后各城市销售价格疏导情况。
浙江省此前一次相对集中的燃气价格调整还是在2010年下半年,当时宁波市、海宁市、诸暨市、平湖市等一些地方相继向省物价局提出调整申请。
为了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浙江省物价局2010年11月出台了《浙江省管道燃气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提出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定价成本包括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