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辽宁立法明令禁止组织未成年人救火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2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据新华社电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辽宁省消防条例》,并确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火灾扑救。

  据了解,近年来在部分地方,出现了未成年人因救火被烧伤甚至死亡的事件,引起关注。此类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一方认为,这样的行为值得提倡与鼓励;另一方认为,不应该提倡与鼓励未成年人做超越自身能力的见义勇为行为。

热词:

  • 未成年人
  • 辽宁省消防条例
  • 救火
  • 火灾扑救
  • 常委会
  • 辽宁省人大
  • 审议通过
  • 立法
  • 施行
  • 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