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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备受公众争议的银行收费问题,10日晚间,银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将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业内专家称,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如何减免此前备受争议的一些收费项目,因此有“避重就轻”之嫌,建议相关部门多倾听民众呼声。
此番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其中,颇受关注的是关于第二章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以及第三章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方面的内容。这意味着,今后凡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除此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记者注意到,就在前一天,银监会还出台《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重拳规范银行乱收费,涉及范围包括存贷挂钩、强制捆绑、高息揽存、擅自提价等消费者意见大、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我最关心的是哪些不该收费的项目取消了,但是通篇读下来,基本都是关于银行如何实行市场定价的内容,涉及政府定价的范围非常小,连开户、存取款、转账这类基本服务都没纳入。”广州退休教师梁方英女士说。
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郑绪华律师说,征求意见稿未规定商业银行实行市场价时应遵守的必要性原则,在执行阶段容易给商业银行“可乘之机”,以实行市场价格的名义将很多本不该收费的项目变得合法化。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明码标价”式的市场价调节适用于充分竞争市场,目前我国银行业依然处于相对垄断,并非充分竞争,如果将银行市场假定为充分竞争市场来起草此办法,是会有偏差的。
接受采访的消费者和专业人士普遍反映,征求意见稿缺乏如何减免收费的规定。在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尚未出台前,由于此规定以前的其他规定作废,只适用本规定,因此,银行可能会出台很多实行市场价格的服务项目,或者将原来不收费的项目“改头换面”继续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