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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复的前门大街。(资料片)
真的文物古迹保护起来麻烦很多,也无法随心所欲地使用、利用。于是拆除那些不完美的真古迹、年代不够久远的历史建筑,按旅游开发规划建造“假古董”,便成为地方政府的选择
中国的城市化正在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在新区继续快速开发建设,旧城更新改造仍然剧烈推进的状态下,在一些城市,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开始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复古运动。
处处在仿古
山西大同,首批24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2300余年的建城史。2008年开始实施名城保护与修复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00亿元,全面恢复大同古城历史风貌。其中的城墙修复工程投资10亿元。而为了进行东城墙修复工程,仅2009年就拆迁建筑487942.72平方米。
河北山海关,2001年增补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了实现山海关古城“重现旧颜”的宏伟规划蓝图,2006年4月6000米山海关长城本体修复项目启动。2007年3月古城内四条大街街景整治项目,已建成150套形态各异的明清风格的仿古建筑。
自1990年代以来,一些城市也开始大规模兴建仿古街道。现实中越来越多的“明清老街”、唐宫宋城,却充满着虚假的氛围和功利的意图。
假的比真的好?
在一般的观念中,假古董比真古董好看,便宜,省钱,制造一个假古董还不会被求全责备,因是仿造、模仿,基本像那么回事就可以了。
在现实中,真的文物古迹保护起来麻烦很多,也无法随心所欲地使用、利用。于是拆除那些不完美的真古迹、年代不够久远的历史建筑,按旅游开发规划建造各类“假古董”,便成为地方政府的选择。
此外,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方都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或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条例。因而,大概没有人敢于公开大胆地反对历史遗产保护了,在无法大规模、简单地拆除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时候,对偷换概念或者名为保护实挪他用的事情也是需要人们高度警惕的。
缺乏历史文献依据、脱离历史空间关系,一座座再建的现代“假古董”和大规模拆真造假的古城“复兴”,说到底是一种“保护性破坏”行为。它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规,违背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所确定的保护原则和精神,《文物保护法》明文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复古、创古”建设行为混淆了真文物古迹与伪文化赝品的界线,损害了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多数的仿古建筑、人造景观都是以模仿或杜撰传统建筑形式建设的,加之建造周期有限、工艺技术失传等原因,“假古董”建筑远没有真文物古迹所具备的品质、细节和岁月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