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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上午,我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在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吸引社会各界关注。
微博引发骂战,最终闹上法庭
去年12月6日,市民吴女士刚从抚州名人雕塑园游玩完,便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下了一条微博,并配发了一组游览时拍摄的名人雕塑园实景照片。于是,一场微博“骂战”由此拉开序幕。后来,吴女士将“攻击”过自己的网友全部拉黑,希望通过“不予回应”的方式结束“骂战”。可是之后吴女士突然得知,自己被“人肉搜索”了。一个网名叫“透明杨小喵”的网民将自己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在微博上予以了公布。同时,还有人将一些负面内容传至吴女士单位网站和领导、同事和朋友的微博。
通过各种渠道,吴女士最终认定“透明杨小喵”等几名网友均为抚州名人雕塑园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随后,吴女士曾多次要求杨某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作出道歉,在多次私下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去年12月27日,吴女士向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主体资格成一审焦点
由于被告杨某没有出庭,庭审过程中也没有证人出场作证,诉讼主体资格就成为了一审的焦点之一。
被告杨某代理人在回答审判长的问题时称,杨某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杨某并不是网友“透明杨小喵”,而杨某是否注册了微博也不清楚。被告代理人表示,微博“骂战”是由吴女士先挑起来的,对于吴女士出具的微博注册信息、截屏资料、手机短信等相关证据,杨某代理人均提出这些证据不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吴女士代理律师表示,提交法庭的所有证据均真实合法,可以进行必要的鉴定,而且被告“不认账”的行为也将徒劳无功。该律师称,在微博上公布他人真实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就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而此后的人身攻击则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并表示将邀请公安机关对“透明杨小喵”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