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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崔杰锋)在广州番禺打工的小文(化名)做梦都没有想到,因为自己将老板的车交给别人开发生了交通事故撞死人,自己帮忙开车逃逸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小文因犯包庇罪被番禺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2011年3月的一个晚上,小文开着老板刚刚购买仍未上牌的小汽车载着工友小新(化名,已判刑)准备回工厂休息,途中小新一直哀求小文教他开车,小文无奈之下将车交给小新驾驶。当车行至大龙街新水坑村路段时,遇到被害人陈某某骑自行车迎面而来,小新一时慌乱撞了上去,造成车辆损坏、被害人陈某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出事后,两人没有下车察看,而是继续往前开。小文以为老板的车没有上牌应该无人知晓,于是和小新换了座位,驾驶着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最终,番禺警方通过排查在修理厂将涉案车辆查获,并将小文和小新带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