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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可)中俄国际列车大劫案抢劫团伙骨干之一“小上海”邵迅,昨日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被当庭宣判。邵迅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88480元。同时,退赔的在案赃款人民币11520元,发还4位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庭上,潜逃18年的邵迅始终表情淡然,话语不多。在听到判决后他神情释然,并表示服判,不会上诉。开庭现场一如1月10日他受审当日,仍无家属在场。其代理人透露,邵迅坚决要求不让家人到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1月至5月间,邵迅在莫斯科伙同他人犯下10起抢劫案,抢劫总价值21800余美元,7600余元人民币,50余万卢布及金戒指、金项链、手表等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迅多次伙同他人在俄罗斯莫斯科市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劫取中国公民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考虑到邵迅认罪态度较好,且到案后能够主动进行退赔,法院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