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楚天时报讯 (记者 田城)昨日,黄石市实施“新国八条”调控房市的通知,在黄石市房管局露面。通知提出,“严格控制2011年黄石城区新建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低于本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
通知共6条,要点包括:强力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买以及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中,必须按规定的比例强制无偿配建公租房,鼓励开发企业自主经营、建设公租房;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放宽廉租房住房准入标准;加大土地的有效供应,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
声明: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
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52921234—641133 021-52921234转新民网
传真:021-62677454
邮箱:稿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