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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秦皇岛2月8日电(吕静然)2月6日港城热闹的元宵节为龙年春节演奏了一场华美的“结束曲”,绚烂的烟花爆竹也结束了最后的绽放。2月7日是秦皇岛市2012年春节城市区允许烟花爆竹燃放的最后一天,明显地没有了前晚那种火爆的冲劲,肃静了很多。
2月6日的元宵节成了港城烟花爆竹的“狂欢夜”,即便到了后半夜仍然有动静。据了解,2012年春节期间,秦皇岛烟花爆竹市区批发、零售时间为1月3日至2月7日,燃放时间限定为1月21日至2月7日24点。从今天起,市区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据秦皇岛市烟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零售商从取得批发许可的单位批发却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零售商可以将烟花爆竹包装好,送到市属烟花爆竹库保存。而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群众可以进行监督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秦皇岛市烟管办3650562,市安监局3650565,市公安局39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