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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停缴机动车入户过户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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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雷小琴)机动车年检费、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机动车入户过户费、特殊检验费、卫生检测检验费等5大项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了。

  2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从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广西涉及的收费有5大项。据不完全统计,仅4项涉及公安部门的收费,南宁每年就少收1.2亿元左右的费用。

  机动车车主负担减轻了

  在取消的5项收费项目中,涉及公安的收费有4项,主要为机动车年检和入户过户方面的收费。如机动车安全检验费,原规定汽车100元/辆/次,摩托车80元/辆/次;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的收费标准为,汽车45元/辆/次,摩托车40元/辆/次;机动车入户过户费为150元/辆/次,摩托车为80元/辆/次;特殊检验费包括3种,一种是改型、改造和延期报废检验费,为100元/辆/次,临时检验费为50元/辆/次,事故车检验费为100元/辆/次。取消了这些收费后,车主的负担就少了许多。

  取消卫生检验费企业负担轻了

  据介绍,此次减负,全国将为企业减负100亿元以上。目前,广西各地市已相继收到有关文件,并着手部署实施,南宁市在2月7日下午收回了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

  本次取消的卫生检测检验费,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食卫检验费、环卫检验费、劳卫检验费、放卫检验费、学卫检验费和毒理鉴定费,各收费项目又包括数十项子项目。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是个好的消息,这么多的收费项目被取消,将为企业减轻经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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