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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淮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开展执法检查,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确保节日安全。李鑫、李家金/摄
记者2月7日从省安监局了解到,烟花爆竹行业将实行标识码和流向信息管理。自今年7月1日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烟花爆竹产品及黑火药、引火线,均要在产品包装及外包装箱上张贴相应的标识码并将相关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批发经营企业购销产品的相关信息,也要一律录入信息系统。
近日,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张贴标识码并录入相关信息的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对外销售。对今年7月1日前生产、尚未销售的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补贴标识码并将有关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系统;对已经进入批发企业及零售环节的产品,可免于补贴标识码,允许其在2013年12月31日前销售,逾期仍未销售的,应当补贴相应的标识码。
省安监局要求,各地要做好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标识专项整治,并在6月30日前完成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严格依法处罚。(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