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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杰)沃尔玛大单部三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散客购买的金额累积到一个单位名下,以此骗取沃尔玛的返利70余万。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这三人5年至6年4个月。
张海霞、伍大鹏、靖素娟是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建国路分店大单部员工,其中张海霞是主管。2010年4月,由伍大鹏提议,他们三人联合起来,将零散客户的购物金额累积到一张卡上,到达一定金额后,换取超市的返利。
随后半年内,他们把零散客户办理的购物卡金额,全部累积成三河某公司的办卡金额,分多次骗取沃尔玛超市返利70余万。去年6月,沃尔玛超市发现购物卡销售异常,遂约他们面谈,伍大鹏等人当即承认,随后主动投案自首。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海霞、伍大鹏、靖素娟合伙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本单位财产,数额巨大,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他们有自首情节,又按照他们的退赔金额,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6月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