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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柯直指唱片业衰落是因利益分配不公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2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成都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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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离开太合麦田CEO位置,转行卖烤鸭的宋柯,以中国流行音乐行业“旁观者”的身份,有了更多冷静的思考和畅所欲言。近日他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说到自己入行以来,见证传统唱片由盛转衰的根本原因,直指分配比例不公平,他提出了一个“40%理论”,他认为,正版唱片一直没建立起一个“40%”的合理的体系。“40%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版权方、内容商从整个的收益里边拿的收益比例,要达到40%。上世纪90年代唱片体系能达到8%到12%,就是卖一盒10块钱的卡带,唱片公司能拿走8毛到1块。今天大概只能拿到不到2%。这样的比例,注定这个行业要完蛋。”

  中间批发商吃了绝大部分利润

  做实体唱片挣不到钱,很多人把原因归结在盗版身上,但在宋柯看来,即使有盗版,只要制作、批发、零售体系的利益分配合理,做唱片一样可以挣钱。“比如电影《金陵十三钗》,张伟平要求院线分账比例从43%提升到45%。但中国的唱片行业,最高的时候就没有到过15%。”音乐行业比例分配问题早出现了,只是当年由于没有盗版和数字传播,加上受众市场很大,即使是薄利,由于多销也能挣钱,所以被忽略了,但一旦遇到外部因素的破坏,这个问题立刻凸显出来了。那就是,上游的制作方和下游的零售方所占的利益分配比例比较低,中间的批发方占了大部分利润。“当音乐进入到商业流通领域,版权方、内容商收益比例被压榨到2%的时候,这个行业就是赔本赚吆喝。”

  彩铃版权42.5%分成形同虚设

  关于分配比例的问题,宋柯呼吁了七八年,但没有任何效果。当彩铃出现的时候,宋柯发现,这个利益分配方式比较符合他理想中的模式,所以他最早最快转入到彩铃领域,而且也确实从中获得商业利益。彩铃的利益分配方式是“1585”,运营商中国移动拿15%,SP(服务提供商)代表内容方拿85%,然后SP再和内容方五五分成,这样内容方的利润还能到42.5%。但是,SP用各种理由隐瞒数字,内容方又被挤回到不到10%的空间去了,宋柯说:“刀郎的彩铃版权如果按42.5%分成的话,我从他的歌中应该能得到1亿元,但是由于被挤到了10%,我只得到了2000万元。”后来,经过宋柯努力,SP出局,移动和内容方五五分成。但去年无线音乐的收入279亿元,唱片业最终仅得到5亿元。

  为什么流行音乐这个行业在进入商业化时代始终没有成为健康的商业体系呢?宋柯认为这是国人对音乐不重视,谈不上尊重音乐,也就无从去谈版权保护。此外,音乐行业缺乏主导话语权,无法设定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只能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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