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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沈阳2月7日电记者 霍仕明 张国强 记者今日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2011年实施的对房屋征收拆迁案件积极立案受理、引入听证程序、依法先予执行的“三分工作法”之后,两级法院提前介入政府拆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350余次,化解安置补偿争议103件。
据了解,针对各县区动拆迁案件较多、易引发纠纷的实际,鞍山中院提出“三分工作法”,分类进行指导,妥善化解矛盾。对部分被拆迁人索要高额补偿费拒不搬迁人员,政府以排除妨碍起诉的,积极立案受理;将听证程序纳入拆迁非诉执行案件工作,以程序公开树立司法公信;涉及项目建设开工和居民回迁情况紧急的,经原告申请,依法裁定先予执行。据了解,海城市人民法院运用上述方法化解此类案件223件,帮助政府清理土地上百亩,十余个超亿元的建设项目落地开工;台安县人民法院协调政府等部门就立案的37件案件,先后召开8次司法听证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详细阐明法律政策,案件得到全部解决。
一年来,鞍山中院领导主动深入到全市各县(市)区和汤岗子新城,与党委、政府共同磋商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26个;从两级法院挑选100余名业务骨干,到各县(市)区上岗,提前介入政府拆迁工作,提供法律咨询350余次,化解安置补偿争议103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就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先后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80余名;针对该市四个城区前期拆迁许可证颁发主体、拆迁人主体不适格的问题,指导政府完善各项实体要件,破解拆迁工作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