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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彭汉文 余奔哲) 7岁小女孩到工地上竟玩起“上吊游戏”,结果导致意外身亡。女孩父母将施工方告上法庭,谁该对年幼的生命负责?近日,广东高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认定小女孩自缢身亡与施工方没有必然联系,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7岁女孩小海芳(化名)自小聪明活泼,平时喜欢看电视,特别喜欢看电视剧《××格格》里的“小燕子”。小海芳模仿能力强,经常表演给大人看,稚气的举动总是博得家人的怜爱。当小海芳看到剧中“小燕子”上吊自杀但却不会死亡的镜头后,便跟身边的玩伴经常嚷着要学“小燕子”上吊。大人们以为是小孩子随便说说,没往心里去。
去年11月20日下午,小海芳和伙伴们在父母工作的工厂外玩耍,大家垒起一堆砖头,用绳子连接在厂房外墙窗户的防盗网上,把绳子打成结,玩起了“上吊游戏”。结果玩耍中小海芳被绳子绞住脖子,动弹不得。伙伴们一下子慌了。小海芳的父母闻讯赶来时,小海芳已经脸色发青,父母立即将其送到卫生院抢救,可惜回天乏术。
小海芳去世后,其父母将工地负责人陈路(化名)告上法院。家属认为,虽然监护人也有责任,但是在建厂房在施工过程中未建围墙也没有任何遮蔽措施,导致年幼的孩子在厂房周围玩耍过程中发生意外,也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家属请求法院判工地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22.6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被告陈路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因为孩子在厂房自缢身亡,全镇人尽皆知,一些租户认为不吉利坚决退租。如今3000平方米的厂房既不能出租,又不能出售,损失惨重。陈路辩称自己也是受害者,要求小海芳的父母赔偿其厂房一年的租金28.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海芳之死与陈路无必然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高要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小海芳父母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