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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检宣)昨日,记者从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工作相关会议上获悉,目前,清远全市8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均获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增设检察院案管中心机构,并于去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据统计,清远基层检察院配备案管专或兼职人员共24人,全部安装了案管专业软件并已启动使用,目前已录入办案信息共253件,全市检察机关案管工作顺利铺开。
据了解,自2008年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建立案件管理中心以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于2010年7月成立。随后,继阳山检察院率先成立基层检察院案管中心后,全市8个基层院案管中心相继获批成立,基层院迅速从院业务及综合部门抽调24名懂业务、管理、电脑的综合型干警,组成案件管理队伍,并由一名院领导分管案管工作。各基层院案管中心的部分硬件设施,由各基层院向当地政府申拔专项经费购买。
据介绍,案管中心对检察院办案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统一负责与法院、公安等部门间案件流转,并负责录入案件信息、送达法律文书等工作,对检察院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动态监控,重点监控案件办理期限是否届满、案件流程是否完整、法律文书是否网上备案等内容。此次8个县(市、区)基层检察院案管中心的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大大促进了清远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对进一步提高清远市检察工作水平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