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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围绕“坚决遏制新建违法建筑,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筑”核心目标,保持对违法搭建的高压态势?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情况的审议意见”复函的评价意见。
去年本报关于个别区违法建筑拆除率不足10%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2009年修订的《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要把遏制违法建筑增长态势,逐步消除历史存量作为立法导向。据统计,去年上半年,本市违法建筑拆除率同比提高3.7%;至9月底全市已拆除违法建筑948万平方米,其中在建的有83万平方米。根据别墅区违法建筑初步摸排情况,结合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市拆违办正组织区县拆违机构抓紧制定今年拆违方案,拟在每个区县选取一至两个违法建筑典型小区开展专项整治,将会同监察部门严查涉及公职人员的违法搭建。
今年,本市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市拆委办已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探索研究违法建筑治理纳入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和“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会同物业服务、装饰装修等行业协会将制止违法搭建行为纳入行业创优考评。同时,要求各级拆违办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拆违进展,听取市民寻访团意见。
此外,本市还将探索建立违法建筑核查处理信息公布制度,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监督。针对媒体曝光的违法搭建,全面推广跟踪反馈制度——20分钟内移送执法单位、2小时内到现场调查处置、24小时内落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