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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A新东家涉讼公告滞后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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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2011年8月成为宝石A(000413)实际控制人的东旭集团,因为迟至2012年2月3日才披露2011年8月3日已知的涉讼事项,目前被投资者质疑其信息披露严重滞后。不过,来自宝石A董秘办工作人员的解释是,东旭集团涉讼一事在2011年12月23日宝石A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已披露,此次集团又披露此事,是应交易所近日要求单独披露此事才专门又发布了公告。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信息披露滞后4个多月的责任不在上市公司。

  2011年8月2日,东旭集团与石家庄市国资委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受让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国有股权,因此形成对宝石A的间接收购。为此,东旭集团于2011年8月4日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在报告书中称,截至该报告书出具之日(2011年8月2日),集团近5年之内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2011年8月3日,东旭集团收到北京市二中院的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被美国康宁公司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

  那么,东旭集团在其2011年8月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为何能自称集团公司无涉讼事项?

  2012年2月3日,东旭集团在为此专门发布的补充说明公告中解释,公司是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2011年8月2日)的第二天获知该涉讼事项,而在签署权益变动报告书即2011年8月2日时,尚未获知该涉讼事项,因此导致在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披露的是无涉讼事项。

  从有关报道看,美国康宁公司对东旭集团提出的指控是,东旭集团窃取其商业秘密用于电脑、智能手机和电视显示器的玻璃生产中。

  严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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