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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对于坊间流传的这样一种育儿理念,“80后”父亲万先生算是做到了极致。刚刚过去的这个春节7天长假,他给女儿买名牌服装、买ipad2,带着妻女赴海南旅游,7天下来,万先生花掉了3万元的年终奖,但他认为很值得,用他的话说,“女儿一定要富养,全部给她最好的”。(2月3日《武汉晨报》)
一个工薪阶层,7天花上3万元为女儿狂购名牌,无疑是受传统的“儿子要贫养,女儿要富养”观念影响,是认知上的一个误区。
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应当是普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但如果为了满足孩子各种物质需求,甚至不顾家庭的经济状况,要去“砸锅卖铁”地富养女儿,表面看来是对孩子的爱,孩子也会养出一定的“公主”气质,但这种爱和气质只会养成“公主”大手大脚花钱的坏习和颐指气使的坏脾气,对孩子今后的成长并无益处,是对孩子的一种害。
“富养女儿”虽然表现为培养和经济支出上的“重女轻男”,但实质上还是对女孩的一种歧视。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后,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女儿也是传后人”,与男孩有着同样的地位和担当,“一个馒头蒸熟吃”,让女孩学会坚强,明白责任,懂得自立自强,同样不可忽缺。
即便承认“富养女儿”有一定道理,其表现形式也不该是狂购奢侈消费品,只体现在物质层面上,还应当包括精神、素质和品德上的“富养”,让女儿具有健康的心态,富有同情心、富有感恩心、富有责任心……“重金”富养富了口袋,穷了脑袋,到头来只会让孩子躺在父母创设的安乐窝里“啃老”,在未来家庭建设中沦为“配角”,这将是父母始料未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