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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2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自贤、通讯员王鸿飞、李晓辉)近日,枣阳市检察院传来喜报。中央文明委再次评定其为“全国文明单位”,在全省检察系统只此一家。
近年来,该院曾相继涌现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政法干警”、“全国优秀侦查员”、“全国优秀公诉人”等一批高素质人才,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团省委、省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为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该院2009年曾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