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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方亮报道2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残联了解到,《沈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已正式发布,内容涉及教育、社保、就业、托养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随着《纲要》的实施,到“十二五”末期,全市38.4万残疾人在收入水平、生活品质、社会地位和幸福指数上将有大幅提升。
“十二五”期间,沈阳市将把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其中,对已享受城乡低保的重度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不低于20%享受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对已享受城乡低保的60周岁以上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0%享受城乡低保分类救助。
在康复服务方面,沈阳将大力开展规范化的社区服务,为14.5万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未来沈阳市还将适时举办全日制残疾人高等教育,完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残疾考生的政策和考试办法。
到“十二五”末期,全市构建“五位一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到明年,有托养照料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将全部得到基本托养照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