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北京2月3日讯 记者张维 教育部近日就山西省连续发生3起学生溺水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有效方式对学生和幼儿开展安全教育。
通报称,2011年12月4日至2012年1月8日,山西省连续发生3起学生溺水事故。2011年12月4日下午4时左右,晋中市榆次区3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结伴到郭家堡乡源涡村潇河附近玩耍,不慎落入潇河的沙坑中溺水死亡。2011年12月24日下午,临汾市曲沃县杨谈乡下院村小学两名学生和1名来自重庆的小学生在村西一废弃水池上滑冰玩耍,因冰破落水致溺水身亡。2012年1月8日下午5时许,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上郝村西塘处,因开发商挖沙导致地面出现大坑,聚集河水后结冰,4名小学生和1名幼儿在冰上溜冰时不慎落入坑中溺水死亡。
教育部在通报中强调,特别要防范滑冰溺水等冬季多发易发事故。要通过电话、短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人义务,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幼儿的监护,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