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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已经60岁的女子夏某被控在早市盗窃时被发现,为拒抓捕将女失主的手咬伤。昨天,夏某因涉嫌抢劫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夏某是黑龙江省人。公诉机关指控,去年9月26日早7时许,夏某在丰台区大红门一商贸城早市通道内,盗窃被害人葛女士1200元现金后被当场发现,夏某为抗拒抓捕,将葛女士咬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当日,夏某被丰台公安分局大红门商城派出所抓获。检方认为,夏某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夏某否认指控,她说自己女儿在大红门工作,当天去找她没找到。在商城二楼,她见一个女子背着书包,手痒痒就凑过去想偷,但自己没来得及下手就被其他人偷走了。“那时候我挺害怕的,就想跑,但被很多人抓住。我戴的是假牙,那个人把手伸到了我嘴里,我怕假牙掉出来就使劲闭住嘴,这样就把她的手给咬了。”
据悉,夏某2009年就因在大红门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她坚称这次是一个身体强壮的人先偷的,随后将钱扔在地上跑了。“那人跑得快,他们抓不到就抓我”,她认为自己属于盗窃未遂。但公诉人认为夏某的辩解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
庭审最后,夏某承认现在的后果都是自己贪心造成,并称自己身体很不好,希望被从轻处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