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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隆重表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2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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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 2012年2月2日上午,梅州市委、市政府在市委礼堂隆重举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结表彰大会。

  自2003年以来,梅州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重点,攻难点,扎实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极大地改善了梅州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为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11月,梅州市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尽职尽责、创新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梅江区人民政府等65各单位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潘小韬等161名同志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表彰大会由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泽君主持;梅州市副市长陈丽霞作创卫工作总结;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张远方宣读表彰决定;中共梅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嘉在表彰大会上说,通过创卫,创出了四点经验:第一就是创出了好经念,第二就是创出了好精神,第三就是创出了好效益,第四就是创出了好形象。通过创卫,加快了梅州绿色经的济崛起和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创卫是为了百姓,为了改善人民的生活,创卫也靠的是人民,创卫拉动了投资,带动了经济,提升了城市的品位。他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建设特色宜居城市目标,认真总结、学习和推广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方网编辑:张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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