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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许鸿晶 实习生陈佳溢)前天,家住余姚的王先生收到余姚交警大队一条短信:您的车子于2012年1月25日在……车道,因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违法被交警执法设备拍摄,请在15日内到我大队处理……”
收到这条短信,王先生很是委屈。昨天,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说:“这张罚单收得真是郁闷啊!我那天之所以超速行驶,是急着救人哪!……”
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
1月25日下午1时许,王先生和朋友开车经过余姚兰江街道夏巷村和郭相桥村交叉处的一个弯道时,看到前方发生车祸:一辆面包车和一辆电动车相撞,骑电动车的女子倒地不起。
“救人要紧!”王先生自告奋勇上前帮忙。几个人一起将受伤的女子抬上车,迅速驶往医院。
“在送医院的路上,受伤女子不停地喊疼。”电话里,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非常焦急,大年初三马路上没什么车,所以他就开快了一点。
赶到医院后,王先生和他的朋友来回奔波,帮着办理各项手续。直到下午4时多,整整忙了3个多小时,王先生他们看到伤者已无大碍,这才离开医院。
“他是好心救人!做了好事反要受罚,这以后谁还见义勇为呀?”王先生的朋友得知王先生收到处罚通知一事,为其抱不平。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机动车超速50%以下,一般情况下处罚是:罚款200元,记3分。那么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作特殊处理呢?余姚交警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事情发生之时,驾驶员主动打电话给他们,告知车牌号和开车路径,他们就容易作特殊的处理。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天,这就需要作一些查证工作。
昨天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得到通知,让他下星期二去交警部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