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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钉配件不是足金却按足金卖 商家称这是惯例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08: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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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家住铁心桥的张女士在某珠宝店购买了一款千足金耳钉,耳钉款式时尚,爱美的张女士天天戴在耳朵上,一次和好友闲聊,张女士得知千足金首饰的配件均不是千足金,但却以千足金的价格销售,那自己的这款耳钉是不是也是这样呢?张女士立即回家找到当时的销售发票,发现上面只写明商品名称为“千足金耳钉”,却未标明配件克重及含量。

  张女士找到该店,该店工作人员解释道,配件以千足金销售是黄金饰品销售行业的惯例,销售黄金饰品时,把配件从饰品上分割下来单独再计价销售不方便,再说配件重量较轻,和主件相比根本不占什么分量。张女士觉得虽然重量轻,但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拨打了西善桥工商所的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陪同张女士来到该店,该店负责人解释,他们在店堂内贴有黄金饰品的配件含量不低于千分之九百的告知,不存在任何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张女士表示自己在购买的时候并未注意,并且销售人员并未告知她,而且产品说明书和销售发票上都没写明哪些部件是配件。负责人随即表示同意帮张女士更换等重的不含配件的金饰品,但张女士必须补贴折旧费和工费,遭到张女士拒绝。经过工作人员协调,该店负责人最终同意免费给张女士更换金饰。

  最后,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消法》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这种情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所谓的“行规”不能为其侵权行为免责。消费者遇到这类纠纷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梁莞亭 陈郁)

责任编辑:尤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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