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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三年续保每人多交107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0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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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爱人断保3年后来续保,他们要收我1280元,每人交费比正常情况下多1070元,太不合理了。”近日,自贡汇东高新区丹桂街绿盛社区居民马先生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讲述他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断保续保过程中遇到的困惑。

  居民:续医保只能多交钱

  马先生和爱人于2008年参加了自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210元。2009年至2011年这3年,他们夫妇外出打工,停止缴费3年未续保。

  前不久,当马先生夫妻二人到社区要求重新续保时,被负责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告知每人要交1280元。“我们参加医保的正常缴费是每人每年210元。而现在我们二人得交2560元后才能续保。而且还要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马先生十分不解:“过去的3年我没买医保,也没有享受医保待遇。他们要我补清前3年的费用?”对于这个事情,马先生很无奈。

  社区:是按政策规定办事

  绿盛社区主任杨树明说,根据自贡医保的有关规定:“居民在参保后中断缴费一年以上,必须补交以前年度全额医疗保险费用,才能在缴费之日一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马先生夫妇就属于这种情况。

  绿盛社区劳动保障员小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9年马先生医保全额补缴费320元,2010年全额补缴费330元,2011年全额补缴费410元,加上2012年续保正缴费210元,共计1280元,两人共2560元。

  希望政策适当放宽

  马先生说,他向社区提出一个折中解决办法那就是夫妇俩重新申请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如果申请新办成功,就只交正常费。但劳动保障员小郗却表示“不行”,因为马先生夫妇曾在2008年购买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信息已录入管理系统,不能重复。

  丹桂街道党工委书记缪小玲说,像马先生这样医保断保的城镇居民还不少。少数市民参保意识不强,买了医保一年两年后没生病,就不续保。缪小玲表示,像绿盛社区居民医保断保续保遭遇尴尬的情况,已不是个案。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适当放宽居民医保断保续保的条件制约,让城镇居民参保更加方便。 陶永寿记者罗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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