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擅自发布广告没收所得罚3万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4日 0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龙虎网-金陵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江苏首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办法

  擅自发布广告

  没收所得罚3万

  江苏省政府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正式颁布《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在全国首次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规划、审批和监管作了系统规定。

  据介绍,江苏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120公里,路网密度居全国首位。沿线广告设施至2010年底已近7000块,但一半以上属未经审批违法设置。

  《办法》就高速公路沿线禁设和可设广告设施区域、设置数量、间距等作了明确规定,如新设广告之间的单侧间距不少于500米,一个服务区单侧广告不超过4个等。

  违反规定擅自发布广告的,将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的,将依法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新华社

热词:

  • 发布广告
  • 办法
  • 没收
  • 高速公路
  • 广告管理
  • 单侧
  • 路网密度
  • 违法所得
  • 首位
  • 建筑控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