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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如今能成为一家便利店的老板,除了政府对微型企业的资金帮助,还得感谢工商部门全方位指导帮扶。”南宁市宝淋财子便利店老板雷富淋说,他成功竞标到广西财经学院超市经营权后,遇到经验不足、资金匮乏等问题,工商人员上门宣传广西出台对微型企业的优惠政策,提供指导,使他成功得到政府3万元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扶助他的企业走上了正轨。
大力发展微型企业,是自治区政府确定的2011年工作重点,是扶持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就业创业的民心工程。去年3月我区出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后,为了服务微型企业发展,自治区工商局认真履行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主动协调各地各部门,制定或联合制定了13份落实自治区政府《若干意见》的配套性文件和地方优惠政策,完善服务。各地通过落实发展微型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采取投资者出一点、财政补一点、税收返一点、金融机构贷一点、规费减一点、职能部门帮一点等“6个一点”措施,积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着力提升微型企业的“存活率”。去年,全区发展微型企业13535户,注册资本(出资额)12.65亿元,帮助11.8万人就业创业,其中返乡农民工创办微型企业占52%,大中专毕业生占24.7%。
(甘孝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