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借碰瓷抢钱 男子获刑4年半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1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晨报讯(记者 武新)只有小学文化的赵某伙同他人,对路人陈某碰瓷,抢劫600元钱,还逼迫陈某到储蓄所取出工资卡内钱财。丰台法院昨日开审此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庭审中,赵某表示认罪,并交代说,2011年1月20日,他在六里桥劳务市场找工作时,认识了吴某和一名陕西男子(均另案处理),吴某提议抢点钱花,三人一起作案。案发当天,三人在六里桥西北角附近,看见刚从外地乘坐大巴车到京的陈某,“陕西男”走过去故意撞了陈某一下,然后坐在地上说自己受伤,让陈某带着去医院拍片子。陈某把兜里仅有的600元全部掏了出来,可是三人还说不够。

  他们发现陈某包里有银行卡,就押着陈某去储蓄所,陈某被迫将工资卡里的4500元全部取出,三人抢走钱就逃跑了。事后,陈某向警方报案,警方将赵某抓获归案。

热词:

  • 陈某
  • 碰瓷
  • 获刑
  • 男子
  • 抢钱
  • 案发
  • 庭审
  • 储蓄所
  • 作案
  •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