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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中院出台《意见》防范打击虚假民事诉讼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1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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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西宁2月1日电 记者韩萍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针对司法审判领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院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以规范性制度的形式规制虚假民事诉讼行为。

  据介绍,虚假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规避法定义务,而采取串通他人、伪造证据、捏造案件事实、虚构民事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误导人民法院错误裁判或执行,以实现其非法目的的诉讼行为。当前,随着民事经济纠纷及其诉讼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时有发现当事人串通他人、伪造证据、虚构纠纷提起诉讼,以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民事诉讼问题。去年,西宁中院通过再审程序,发现两例虚假民事诉讼案件。

  西宁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虚假民事诉讼行为公然蔑视国家法律,不仅侵害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正当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极具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法律在规制虚假诉讼行为方面并无完善的责任体系,这是导致虚假诉讼行为多发,并成为损害司法权威和浪费司法资源的重要制度原因。针对这种情况,西宁中院在加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思考通过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出台防范和打击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新举措,以制度防范虚假民事诉讼。并在广泛征求上级法院、同级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全市基层法院及本院各业务部门意见基础上予以实施。。

  该《意见》的出台,为西宁市各级法院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提供了具体操作标准,明确了审判人员在审理疑似虚假诉讼案件的重点审查范围和审查方向,对引导法官自觉强化“内功”、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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