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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集中整顿社会组织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02: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黄河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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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强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入会

  2月1日起,省民政厅将在全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开展为期10个月的社会组织集中整顿。

  据山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吴建强局长介绍,目前,全省共有社会组织11000余家。此次开展的社会组织集中整顿行动旨在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大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

  此次集中整顿的对象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集中整顿的主要包括14项,分别是政会不分,协会与行政单位在职能、经费、人员、办公场所未分开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出租、出借社会组织印章的;违反自愿入会原则,强制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入会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和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对存在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违规使用会费或违规使用会费票据的;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的;违反有关规定,乱摊派、乱评比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日常监督管理的;不按时年检、超期不换届,领导干部超龄和违规兼职的;无专职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工作经费的;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组织集中整顿举 报 电 话 :(0351)6387360、6387300。(记者文秀为)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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