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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长成涉黑团伙保护伞一审被判12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23: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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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公安民警,却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嫌疑人逃避责任,包庇、纵容涉黑团伙。近日,安徽舒城县一派出所长因充当黑社会保护伞,被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少学案发前担任舒城县春秋乡派出所长,他利用职务便利,为舒城县何正军何正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少学犯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胡少学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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