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海海事法院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应新龙就如何结合海事审判实际贯彻落实高院会议精神,提出四点工作意见:一要苦练内功,自觉锤炼高尚的人格。要加强自我完善、正确对待自己、关注个人欲望,把锤炼高尚的人格作为重要突破口,修性修身修德,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二要注重规范,自觉遵守社交的准则。要常怀“坦诚”之心,大度热情;常怀“淡泊”之心,崇尚简单,常怀“敬畏”之心,懂得珍惜;常怀“戒备”之心,学会拒绝,通过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常怀四心,使关系纯洁化,防范关系异化、交往异常。三要守住小节,自觉坚守自律的底线。要守牢根本、慎终于初、把住底线,以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小事,以祸患积微的忧患之心对待小节,做到抓小防大。四要谨慎用权,自觉塑造良好的形象。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重承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以良好的风貌、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