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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1月31日讯(长株潭报记者王晓芳)昨天上午11点多,刘先生在株洲天元区棉纺厂职工宿舍拨打110:“民警同志,你快来,送液化气的少了气,还想扛着气罐走人!”
刘先生40岁不到,娄底人,在株洲打工。民警赶到后,在出租屋里看到,刘先生正在跟两名高大魁梧的男子理论,一方说对方液化气短斤少两,一方说对方想赖账,双方各抓住液化气罐的一只“耳朵”不放手。
“液化气罐怎么了?”民警问。“一罐液化气少了两斤,他还想拿走,去坑别人!”刘先生一只手扯着液化气罐不松手。
“他就想赖着这罐气不给钱!”送液化气的余先生见警察来了,松开了扶住液化气罐的手,“你自己不懂别瞎说!瓶子有轻有重,那是正常误差,做买卖,你要就要,不要我就拿走!今天也是开门生意,这么点个小事耗了一上午!”
“之前你们就半价卖给他们一罐气,那罐气用了20多天就没了!”刘先生一听余先生说是误差,来火了,翻出了之前的“旧账”,“你还想走,液化气罐子走了,谁来作证?”刘先生坚持要警察主持公道。
“这事儿归工商部门管,况且液化气罐就在这,你们这不还没有成交吗!”民警感到很无奈。“要不这样吧,今个第一天,你们各退一步?118元一罐的液化气,100块钱得了。”“他愿意出我就认了”。余先生首先表示同意,刘先生说:“我肯定愿意出啊,我又不赖账。”见到双方都满意,民警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