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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耻的“耻感”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0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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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点快评

  “不收钱被耻笑不正常……”原四川眉山市委常委、副市长余治平的雷人忏悔,昨天红遍网络。

  不掏心里话,忏悔不成功,罪孽很难被宽宥。这点,想必余治平们颇有研究。事实上,贪官忏悔录已有一整套完整“写作技巧”,尤其是解剖腐败心路历程有板有眼――或因党纪法律意识淡薄,或被朋友义气害了,或是身后站着贪婪的女人,或受“59岁心理”驱使……而余治平则“丰富”了官员腐败蜕变的理由,他被某种“耻感”给害了。

  在余治平自述中,头一回拿人钱财时,似乎经过激烈的心理搏斗:怕拒人“好意”得罪人,更怕被人笑话“神经不正常、脑袋有问题”。显然,他把自己还原成官场生态的“受害者”,甚至是中国“礼尚往来”传统文化的“受害者”。错在环境,错在文化,受贿很“被动”,他这套腐败不可抗拒,特别是不受贿不合时宜,甚至引以为耻的逻辑,令人瞠目结舌。

  见过摆成绩道功劳“对冲”腐败罪责的忏悔,见过以“老母亲哭瞎了眼睛”博取大众同情的忏悔,而像这样将腐败归结于“耻感”的忏悔,我们似乎没有见过。不受贿被耻笑,如果存在的话,那肯定是可耻可悲的“耻感”,是黑白颠倒的“耻感”!而事实上,这“耻感”之于余治平,倒更像为他开脱责任的替罪羊。当他“笑纳”21人的一笔笔行贿时,难道他会感到“光彩”吗?

  为官受贿,在任何年代、任何国家,都是见不得人的、为主流文化所鞭挞的耻辱。这才是真正的耻感。身居副厅高位的余治平,想必不应缺失这等常识常感。把“耻感”当作腐败“推手”,这或多或少发人警醒。究竟还有多少人信奉如此“耻感”?无论官德培训,还是反腐教育,都必须面对这个课题,要净化官场生态,把“受贿可耻”、而非“拒贿可耻”的耻感深深植入官员内心。

  孙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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