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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获悉,2011年西宁市公安机关共接市民有效报警109906起。其中,刑事类报警9774起,占9%;治安类报警42249起,占38%;群众求助报警23189起,占21%;交通肇事报警21137起,占19%。西宁市共发生火灾事故969起,死亡3人,伤16人,直接财产损失五千余万元。与去年同比,火灾起数(886)上升9%,死亡人数(7人)下降119%,财产损失(三千五百万元)上升13倍。
去年110接报警工作主要呈现出两大亮点:通过对110接报警工作的不断改进和三台合一系统工程功能的发挥,110接处警机制更加实战化,抓获违法犯罪现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2011年西宁市公安机关通过指挥中心及时下达指令,各接处警单位快速出动,抓获各类违法犯罪现行679起996人,与2010年(646起833人)相比分别上升了5%和20%,其中,抓获“两抢”犯罪现行77起130人、盗窃现行342起436人;诈骗违法犯罪现行31起34人;其他违法犯罪现行229起396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在西宁市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和大力宣传下,110接报警更加深入人心,群众使用110报警服务更加频繁,直接拨打110报警占总警情的91%以上,体现了新时期群众对110的信赖和对警民关系的认可,也体现了广大市民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后语:年初岁末,是人财物流动的高峰期,加之天气寒冷,历来是抢劫、抢夺、盗窃、偷盗、诈骗等侵财性案件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警方提示市民,注意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给不认识的人开门,警惕以修理水、电、暖和擦玻璃、收购废品等各种理由为借口的入室抢劫作案。同时,不要贪图小便宜,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假药材、迷信手段和短信诈骗。请广大市民在接收到信用卡消费通知、案件协查、海关罚没物品、汇款通知等短信后,首先应核实短信的真实性,然后回复或适时报警备案。女性市民尽可能避免夜间单独外出,如果因急事需单独外出的,也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佩戴贵重首饰;随着西宁市机动车总量的快速增长,针对机动车的各类犯罪行为也出现了增加迹象,其中盗窃机动车辆和盗窃车内财物的案件表现明显,各单位、各私家车车主注意保管好车辆,在日常驾驶机动车辆的过程中,应将机动车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内,不要乱停乱放,同时要做好机动车的防盗措施的使用(如要使用防盗方向盘锁、档位锁、GPS定位等)防止车辆被盗;其次是在车内不要放置现金、提包及贵重物品,防止犯罪分子见财起意对车辆造成损坏。同时,冬季下雪路滑,要谨慎驾驶慢行;各单位、各经营业主加强单位安全保卫措施,严格财务制度,不要在单位放置贵重物品和现金,以防被盗;市民注意采暖安全,特别是外地来宁的打工人员要注意生火安全,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作者: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