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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鱼塘是自己承包的,挖点鱼塘里的沙卖点钱,也是无可厚非的。金华婺城区秋滨街道的章某怎么也没想到,就因为自己的这个“想当然”,被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事拘留了。
去年2月份,章某承包了秋滨街道的一口鱼塘,想养点鱼。
因为鱼塘挖得深一点,比较好养鱼,他就叫了挖机过去挖鱼塘。一开始,挖机挖出来不少淤泥,可继续深挖,鱼塘底下却露出了不少细沙。
一见沙子,章某就动起了歪脑筋,忘了养鱼的事。
“现在沙子可值钱了,一拖拉机要三百多块钱,反正是我自己承包的鱼塘,挖点来用用也没什么关系吧?”章某这么想着,就让挖机继续深挖。
从2月一直到6月,章某不停地在鱼塘里挖沙,共挖了一万余立方米。
这期间,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曾经来制止过,并告诉章某,私自挖沙是违法的。
可章某不以为然,挖出来的沙子,一部分用到了鱼塘西侧的一条村道上去了,剩下的堆放在鱼塘西北侧的路边,等着找买主。
前前后后,挖出来的沙子价值接近50万元人民币。
近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民警赶到现场,把章某带回审问。
“挖沙是要经过国土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审批的,就算是你自己承包的鱼塘,也没有不审批就挖沙的权利。”办案民警介绍,因涉嫌非法挖沙,章某已经被江南警方刑事拘留,有关案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