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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政府1月30日发布消息称,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申报已获国务院批准,获准的扩区面积为11.46平方公里。
据中新网报道,福州台商投资区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福州马尾设立,总面积1.8平方公里,系大陆首批两个台商投资区之一。福州市政府表示,此次扩区将现有1.8平方公里扩大至环罗源湾南北两岸,主要包括连江大官坂片区和罗源松山片区,重点发展以冶金、电力能源等为主的港口产业集群,显现福州大港口战略与榕台合作的对接与融合。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