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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法院建立“三提示”制度加强诉前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0日 2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法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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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陀区法院在立案中发现,不少来院要求立案的群众对纠纷类型、诉讼程序以及起诉所应准备的材料、可能存在的风险不甚了解,常常需要多次解释说明甚至来回法院。针对上诉问题,该院加强“三提示”,对群众进行诉前指导,告知其诉讼存在的风险。

  一、民事诉讼提示,明确立案要求。该院在原有诉讼指导文书基础上,编写了民事诉讼提示,在该提示书中,明确纠纷类型,并根据不同类型,罗列准确立案应提供的相应材料,方便群众“对号入座”,对于诉状撰写要求、格式规范、注意事项均在提示书中有所反映,避免群众因材料准备不齐而来回奔波。

  二、常见诉状提示,方便诉状书写。对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常见的纠纷,根据不同类型,编写起诉状样本。将原被告身份资料、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详细予以记载,便于文化层次不高、对法律不甚了解的群众准确书写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同时,在起诉状样本中载明对应案件类型应提供的证据及要求,并附载相应的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完备相应材料。

  三、诉讼风险提示,帮助理性维权。为帮助群众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合理预判诉讼结果,该院编写了诉讼风险提示书。提示内容涵盖起诉、证据提供、财产保全、执行申请、履行判决等各个诉讼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立案后交付当事人,通过立案法官的主动告知与提醒,引导其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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