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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酒店忍泪转让,转让费35万元”;“30平方米服装店转让费14万元”……新春开年,此类店面高价转让的现象不少。虽然多数承接者对转让费“步步高升”感到咋舌,但还是有人接手,原因就在于总会有下一个接手人将这个费用“还回来”。然而,这种“击鼓传花”式的店面转让,不但把转让费越炒越高,乃至出现了“租金高得吓人,转让费高得吓死人”的现象,因此有人建议:应禁止这类转让行为。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觉得说要禁止这类转让行为未免绝对,但确实需要对此予以重视和加以规范。
承租人将承租的店面转租出去并收取一定转让费,是一种市场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一来,这是此领域中法律所允许的一种“交易习惯”。二来,这是对优先续租权的一种购买。现在想做生意的人很多,但黄金地段的门店却非常有限。三来,从经济学角度看,一个店面从最初的萧条到兴旺发达需要用时间和精力去培养,甚至得投入成本去宣传。转让费实际包含了一定的品牌价值。四来,从交易规则上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转租人转租时可能会把以往的客户群介绍给接租人,这是一种无形的商业价值。
但是,“击鼓传花”式的店面转让游戏,把转让费越炒越高,乃至出现了职业“炒租族”,这就不得不令人警惕了。如果对此不加以规范,势必会乱象丛生。适当的引导和必要的干预势在必行。首先,承租人转让必须征得原出租人同意,不能撇开原出租人擅自一路转让下去;其次,工商、房管、税务、物价等职能部门有必要对此进行有效监管,最好能出台相关政策,处罚哄抬转让费的转租行为。再次,在立法上对转让费虚高现象应予以限制。最后,政府职能部门和商会还需正确引导租赁行为,指导店铺租金和转让费合理化,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